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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治未病资讯

深圳市推进中医“治未病”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纲要(2014—2018年)》、《广东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广东省推进中医“治未病”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推进我市中医“治未病”工作,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民生贯穿于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全过程,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中医预防保健的需求;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推进构建“治未病”服务提供体系、服务技术(产品)体系和服务支持体系,促进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和对外合作交流全面发展;


    ——坚持弘扬中医特色优势,以“治未病”为核心理念,以个体人健康状态为中心,规范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充分体现中医特色,全面反映个性化、系统、全程服务;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地区、单位实际,整合资源,积极探索“治未病”服务模式;


    ——坚持促进发展,推进“治未病”服务平台建设、技术服务、学术研究、人才培养以及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各项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充分体现“治未病”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推动力。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全市初步建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体系框架。各级医疗机构“治未病”科(中心)服务总量较2015年翻一倍,为基层培养“治未病”服务骨干人才不少于1000人次,优化创新“治未病”服务技术规范化方案不少于5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完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以区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达到40%。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能够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到2020年,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建立中医“治未病”中心,其他中医医院建立中医“治未病”科,全市建成较完善的“治未病”服务体系,建成规范化“治未病”服务平台不少于5个,中医药健康服务人员素质明显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和服务模式不断拓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种类更加丰富,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环境优化完善,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预防保健服务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设区域“治未病”服务网络。


市、区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研究完善发展中医治未病工作的政策和机制,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对“治未病”工作投入。组建市、区中医“治未病”服务骨干专家队伍,作为人才培养的师资力量,探索开展符合市、区实际的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服务方法,制定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承担对技术服务水平的监测和评价工作。市、区中医“治未病”服务技术指导中心承担区域中医“治未病”服务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学科研究和成果推广工作。推动现有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建设中医“治未病”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的建设,完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到2018年,以区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达到40%以上。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治未病”服务机构作为“治未病”服务的重要补充。创造条件建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信息监测网络和系统协作平台。与初步建立以基础设施定位的全市“治未病”数据中心及服务信息平台对接,推进互联网+中医“治未病”服务。(责任主体:市、区<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二)加快培养中医“治未病”服务人才。


依托我市中医“治未病”指导中心和中医“治未病”及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继续为各区培养中医“治未病”服务师资人才300名,分三年实施。要制定市区 “治未病”人才培养计划,探索中医“治未病”人才激励制度,吸引人才加入“治未病”队伍。发挥市、区指导中心和专家组织的作用,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人员培养,切实提高专业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市、区中医院要发挥基层指导功能,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培训和督导。市、区中医院每年至少为基层培养人才300人次,深入基层督导4次以上,提高区域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水平。(责任主体:市、区<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中医院)


(三)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工程。


加强对我市省“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示范单位建设项目和中医药健康促进工程(中医院“治未病”平台建设项目)的指导、监管工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加强“治未病”科和服务提供平台的规范化建设,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责任主体:市、区<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中医院)


(四)修订工作指南,规范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根据《广东省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建设工作指导手册》以及相关技术操作规范等等内容,修订制发《深圳市中医“治未病”服务工作指南》,指导全市中医“治未病”服务。(责任主体: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院)


(五)完善“治未病”服务的效果评价体系。


根据省中医药局及省中医院研究建立的中医“治未病”服务效果评价体系以及社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的标准化认证管理系统,对我市“治未病”服务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责任主体: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院)


(六)积极支持开展“治未病”科学研究。


各中医药机构要积极贯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服务科技创新纲要(2013-2020年)》,为“治未病”科学研究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支持“治未病”科学研究的开展。加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需求与服务各环节的相关技术、产品及服务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研究。鼓励创新科技组织管理模式,建立与省级指导中心协作攻关机制,鼓励市、区“治未病”指导中心,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机制,协同挖掘、继承、集成、创新、丰富和发展“治未病”服务技术方法及产品,推进“治未病”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利用。(责任主体:市、区<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医疗机构)


(七)拓展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


积极探索针对重点人群、常见病前状态的中医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探索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中医养生保健与互联网、养老、旅游、体育、餐饮、酒店、会展、气象等其他产业融合,并协同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强的新型产业;培育中医养生保健体验式服务融入特色商业街、文化圈等主题示范项目,打造中医与养老结合型健康养老示范基地,挖掘中医药主题元素特色鲜明的旅游路线,积极推动养生保健产品的产业化进程。(责任主体:市、区<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八)完善发展“治未病”服务的支持政策。


配合省有关部门组织遴选部分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推进基本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充分发挥政策的推动与保障作用。(责任主体:市卫生计生委、市、区中医“治未病”技术指导中心)


(九)深入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文化宣传活动。


市区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治未病”科在环境形象建设上要注重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有规律地开展各类预防保健知识的宣教。要加强与媒体及相关机构、单位的合作,丰富传播形式,创制传播产品,构建“治未病”健康文化的传播平台,形成各自的中医药文化传播品牌。利用医院网站设立专栏,通过讲座、论坛、报刊、广播、电视、书籍、网络等各种形式,普及中医保健知识。积极推进中医药养生保健文化和科普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责任主体:各级医疗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中医“治未病”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和《广东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政策文件的重要举措,是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必然要求,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有效途径。各区要把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纳入未来三年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治未病”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构建“治未病”服务体系,提升区域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能力,进一步激发中医药事业发展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任分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区域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和人员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完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资金安排,指导发展“治未病”服务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实施效果。“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示范单位建设项目和中医药健康促进工程(中医院“治未病”平台建设项目)是中医药强省、强市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各区、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建设工作,建立资金管理台账和项目建设信息档案,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安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绩效。


(四)加强考核检查,提高工作绩效。各区各单位要将推进“治未病”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将作为每年医疗卫生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及今后市区中医药项目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